外国职工网络道德守则
发布时间:2019-12-24 浏览量:0
为了规范互联网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一切规定。
二、禁止使用网络提供的个人主页、电子公告板等服务散布任何虚假、诽谤、造谣、中伤、猥亵、淫秽、色情、暴力、辱骂、侮辱、骚扰等言论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种族和谐、泄露国家秘密的言论和资料;不能发布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和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资料。
三、重视网上道德,不用不文明的言语聊天,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四、尊重网上用户的隐私和社会大众的隐私安全,不得在聊天室或频道中,张贴关于他人虚假或粗鲁信息;不得使用电子邮件服务来达到非法目的,传输任何非法、干扰性、侵犯性或任何令人讨厌的内容,以及其它侵犯或可能侵犯知识产权或其它权利的内容。
五、不得使用网络传输“垃圾邮件”、“不受欢迎邮件”、“连环信”,或者未经允许擅自发送电子邮件,为某物做广告等。
六、在网上购物、交易、交友时,要提高警惕,识别和拒绝网上的欺诈、诱骗等行为。
七、维护网络安全,不得试图未经授权去访问其它电脑系统或网络;不得干扰或扰乱网络服务。
八、由个人承担一切因个人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